• 临沂市加强停车管理 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发布时间:2024-02-09 10:15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关于修改〈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24年2月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了《修改决定》修改的有关内容。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28万,居山东省第3位,全国前20位。停车泊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凸显,在规划建设方面,存在停车场配建标准低、停车场泊位不足、充电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在管理维护方面,存在停车场环境“脏乱差”,标识标线不清、路面破损等问题。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出行质量,关系文明城市形象,影响城市营商环境。

      临沂市城管局作为全市停车设施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下一步,围绕贯彻实施《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市城管局将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办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抓好责任落实,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宣传。请各位媒体朋友大力支持,多角度、全方位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内容要求和意义,加大新闻报道力度,真正让《办法》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办法》,营造支持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组织学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办法》的学习列入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深刻把握《办法》核心要义,吃透立法精神、联系实际思考。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学。通过专题学习、宣讲解读等形式,加深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停车设施管理工作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二是执法人员全员学。重点是各级城管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提高实践运用能力。三是专家讲座深入学。邀请法律专家,通过座谈会、大讲堂、专题讲座等形式,逐条深入讲解,深入理解把握《办法》的实质内涵。

      统筹管理执法,保障办法实施效果。《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临沂市将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导考核等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工作合力,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