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 发布时间:2020-12-25 02:44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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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颜承昊 实习生 徐婷 临沂报道 24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天12时临沂已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升级为红色,并将于12月25日6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届时临沂市将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 进入12月份以来,全市冷空气活动较弱,无明显有效降水过程,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和污染物传输影响,出现较长时间的污染过程。这轮污染天气的显著特征是跨度时间长、波及范围广、污染程度重,对社会生产、群众生活影响之大是近年来所没有的。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趋势预报,25-27日,河北中南部、山东和河南大部将再次出现中至重度污染。按照提前预警、区域应急联动的要求,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24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于12月25日6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开发区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本次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需要做到什么? 据介绍,红色预警、一级响应是大气污染减排应对的最高级别。其主要要求有: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属于技术指南涉及的重点企业,按照要求执行相应级别的红色预警管控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除应急、救援、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外,停止所有施工现场作业。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工业企业、物流企业等要自觉践行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公众防护性措施 1、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 3、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4、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