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菏泽计划改造89个项目,让特色文化赋能提升老旧小区

  • 发布时间:2021-12-07 18:38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12月7日讯(记者 李朋)12月7日下午,菏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全市列入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58个项目、2.25万户、246万平方米。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89个项目、3.1万户、321.4万平方米,涉及9个县区。会上,还介绍了老旧小区改造筹资渠道、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的渠道。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根据小区不同,主要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类型的改造。对道路绿化、雨污分流等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对文化设施、加装电梯等完善类改造,能改则改;对社区养老、托幼等提升类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予以推进。 

      菏泽今年共改造219个项目,惠及群众28.5万人 

      菏泽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2021年,全市列入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58个项目、2.25万户、246万平方米。争取中央和省资金2亿元,其中中央和省奖补引导资金1.1亿元,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7835万元,专项债券800万元。在改造列入省下达计划58个项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61个改造项目(老旧家属院),全年共改造219个项目,惠及群众8.9万户、28.5万人。 

      通过改造,老旧小区完成了雨污分流、环境整治、线杆线缆治理、基础设施完善、增设车位等改造工作,小区环境显著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配套功能逐步齐全,群众居住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和认同。 

      据统计,政府投资建设道路380公里、雨污管网310千米、弱电入地8.9万米、绿化工程35万平方米。有产权单位的,动员原产权单位筹资改造,累计筹资约5200万元。在专营单位出资上,对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引导专营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出资参与改造,主动降低入户安装建设费用近30%。 

      2022年计划改造89个项目,让特色文化赋能提升老旧小区 

      记者获悉,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89个项目、3.1万户、321.4万平方米,涉及9个县区。新一轮的老旧小区改造,不再是简单的刷刷墙、修整下路面,而是对老旧小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在改造水电气暖、雨污分流、照明等基础类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等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比如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公共会客厅等,打造完整居住社区。 

      据悉,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将注入文化元素,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让特色文化赋能提升老旧小区。 

      筹资渠道有五个方面,业主出资应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0% 

      一是中央和省专项奖补引导资金。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列入国家和省改造计划的有相应的奖补引导资金。 

      二是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列入国家和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项目,小区内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可通过发改部门申请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 

      三是政府配套资金。由政府列支配套资金进行改造,如菏泽市各县区将小区内道路、雨污分流、绿化等基础设施纳入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投资建设。 

      四是引入社会资本。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 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等。对改造内容、投资方式、新建服务设施运营、投资回收等事项,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和投资企业签订投资改造合同。 

      五是居民出资。积极引导居民出资改造,特别是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一户一表”改造时,由居民负担部分改造资金。按照省里规定,业主出资应不低于投资总额的20%。 

      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主要有五种渠道 

      一是业主自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二是公积金提取。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之后,加装电梯房屋所有权人可持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是财政奖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市区(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台电梯安装总费用(包含设备费用、安装费用、土建费用等)的20%进行补助,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0%,区财政承担80%。各县财政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制定。 

      四是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已足额缴纳房屋维修资金的楼栋,申请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使用住房维修资金。 

      五是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企业参与,依法探索代建租用、分期付款等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责任编辑:李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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