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实行人才公寓租期制 每个租期3年

  • 发布时间:2024-02-08 16:20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记者 王艳彩 临沂报道

      2月6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及分配有关情况。记者现场获悉,临沂市即将启动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分配工作,实行人才公寓租期制,每个租期为3年,最长为两个租期。

      关于人才公寓的分配与管理,是人才普遍关心的问题。首先,在人才公寓分配过程中,临沂市将遵循“高端优先、定期受理、全程网办、逐步解决”的分配原则,对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按照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这一顺序依次选房,直到现有房源选完为止。对于同一层次人才,将采用摇号排序的方式挑选房源,确保公平公正。选房结果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在人才公寓管理方面,临沂市将实行人才公寓租期制,每个租期为3年,最长为两个租期。第一个租期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价格的10%收取;第二个租期的租金会逐年递增,第1年按市场租金价格的30%收取,第2年按50%收取,第3年则按100%的市场租金价格收取。

      同时,临沂市会每半年对已入住的人员情况进行核查,以确保他们仍符合条件。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要求其退出租赁,确保公寓资源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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