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市沂水县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文件学习

  • 发布时间:2021-06-27 01:13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6月25日讯 6月9日,临沂沂水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法治建设文件学习。

      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范围。发送学习材料,明确各单位原原本本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两个文件;明确学习范围是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单位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县委办、县府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分别纳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6月19日,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于民在县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领学了“两个文件”;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学习,并将学习情况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对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意义重大。县委依法治县办将两个《规定》学习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责任清单》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沂水”建设。(通讯员 崔彦彦)
    初审编辑:王军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