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陵县通报3起监管失职典型问题 三名党员受处分

  • 发布时间:2017-07-05 09:45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临沂兰陵县纪委监察局曝光3起监管不力典型问题。

    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赵乃剑监管失职问题。赵乃剑任职期间,兰陵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赵某某、付某某、内科主任魏某等人于2017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兰陵县纪委审查后移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院党支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赵乃剑作为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对院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疏于管理监督,以致该院两名班子成员及一名中层干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此,赵乃剑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6月,县纪委给予赵乃剑党内警告处分。

    南桥镇经管站站长赵余堂监管失职问题。赵余堂在担任南桥镇经管站站长期间,上级拨付给南桥镇宋疃村2014年度扶贫资金共65万元,其中30万元被该村违规挪作他用。赵余堂作为兰陵镇经管站长,对上级拨付到村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反了工作纪律。2017年5月,兰陵县纪委给予赵余堂党内警告处分。

    兰陵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胡登文监管失职问题。2016年12月17日,京沪高速公路临沂高新区段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兰陵县交通运输管理处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货运企业安全管理指导不到位,对兰陵县辰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车辆维护工作不到位问题督促检查不力。胡登文作为兰陵县运输管理处货运科科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2017年5月,兰陵县纪委给予胡登文党内警告处分。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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