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食药监局】采取“四全”措施保障冷冻肉制品质量安全

  • 发布时间:2017-07-15 01:03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近日,县食药监局采取“四全”措施,开展冷冻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冷冻肉市场秩序稳定。截至目前,责令整改16结案,立案查处3起。

    一是摸底登记全覆盖。对辖区内所有冷冻肉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以超市、农贸市场、冷库为重点区域,详细记录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是否有效、冷冻肉品来源以及主要流向、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冷冻肉经营户的主体资格管理;强化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登记、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严把进货渠道关。

    二是宣传教育全到位。强化法制宣传,召开辖区内冷冻肉品经营户会议,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冻肉经营许可、日常监管、法律责任等条款摘录汇编成册,向参会人员进行宣传;对比法律规定,针对摸底过程中各经营户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加强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鼓励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破获不法案件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是监管环节全衔接。坚持全程化、全覆盖监管,围绕索证索票、原料采购、生产过程、销售台账,重点检查冷冻肉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重点检查冷冻肉品经营主体资质、经营行为规范性、经营条件、进销存台账等;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冷冻肉品进货台账、存放条件和索证索票等。

    四是检查问题全处理。会同畜牧、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冷冻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的进行限期整改,对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建立不全的要求补齐记录、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对无证经营存储冷冻肉及制品,销售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冷冻肉及制品,特别是销售或使用进口肉及制品无法提供有效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包装不符合规定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作者:宋明烨 审核:王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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