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店镇】“三步走”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7-06-25 04:25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今年以来,大店镇作为全省首批改革试点镇,按照“先行先试、优先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通过调整理顺机构编制,强化镇级管理服务职能,创新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实现了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较快发展。

    一、机构编制及时调整理顺到位。作为全省先行先试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大店镇在机构设置、条块关系理顺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对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进行优化组合,综合设置了3个党政工作机构、4个事业服务中心。按照编制性质、学历专长、个人意愿相适应的原则,将全镇机关事业人员逐人定岗明责,统一整合划转到新组建的各个单位。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关系,建立起了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二、权力责任科学配置明晰到位。赋权方面,根据省、市要求,莒南县在2012年组织委托下放第一批10项县级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围绕试点镇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变“部门选择性放权”为“大店镇主动要权”,分别于2013年、2015年组织委托下放县级管理权限64项、15项,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监督责任,着力解决权限下放、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下放权限“放的准、接的稳、用的好”。明责方面,按照县级权力清单编制要求,结合大店镇扩权强镇工作实际,县编办牵头相关部门逐项梳理镇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根据权责对应的原则,将126项行政权力和50项具体责任统一汇总,编制完成全省首张镇级权责对应清单,于2015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布,实行一张清单管理权责,所有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今年4月我们会同县编办又对权责清单进一步进行了规范调整。

    三、监管机制适时调整跟进到位。试点前期,大店镇依托综合执法平台,将镇域内的城镇管理、规划建设、国土管理、文化市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实行联动执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针对综合执法平台逐渐显现的人员队伍不稳定、执法水平不高和执法主体不明确、工作合力不强等短板,探索成立了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下设环境保护、社会管理、食药监管、村镇建设四个中队,制定了统一的综合执法流程,明确了具体的执法责任,并通过对人、财、物管理权的统一调配、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配合县直业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分别与县国土局、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食药监局、安监局等部门制定了联动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县镇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作者:张致楠 审核:滕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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