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国土局】四项措施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17-06-26 00:35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一是保持服务经济发展高昂劲头不懈怠。作为国土部门,我们将竭尽全力保障全县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坚定不移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化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全力以赴突破工业项目用地瓶颈。灵活运用上级有关政策多争取用地指标,力争2017年度批地3000亩以上,供地4000亩以上,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同时,加强与上级国土部门的衔接、协调,派专人去省市报批土地,力争各种用地在第一时间内批复。对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由班子成员靠上帮扶,确保县以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落地,决不因土地问题影响全县经济的发展。

    二是坚持优质高效服务不停步。主动与园区、各镇街对接,做好用地政策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加大对各镇街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指导,确保增减挂钩节余建新指标1500亩以上。对所有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全部在县政务中心统一受理、会审、办结发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收费标准和审批时限,保证重点项目尽快落地,保证不出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三引一促”工作力度,确保超额完成分配的任务。

    三是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放松。加大项目用地审查力度,提高项目用地准入门槛,进一步明确投资强度和实现的税收额。将投资额、容积率、建筑密度、规划条件、税收实现率和竣工投产时间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按时开工、竣工,按合同约定的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

    四是坚持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不动摇。引导项目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落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是违法占地的坚决予以拆除。对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满一年的按规定征收闲置费,满两年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收回,充分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坚决打击炒买炒卖、圈地、囤地行为,以及有项目而不参加竞买和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全县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作者:程丽 审核:吉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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