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坊前镇】食安办组织学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 发布时间:2017-06-14 04:38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2月6日,坊前镇食安办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专题会议。镇食安办、镇食药监所、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负责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出台背景、意义和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条例》实施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进行了部署。与会人员就《条例》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学习效果良好。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学习了解《条例》的内容,熟悉和掌握工作要点,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摸底调查等工作;三是镇食药监所要发挥职能,与镇食安办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下一步,在全镇辖区内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据库,按照《条例》规定,一方面加大现场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强检验检测工作,全面核查不合格产品,净化市场秩序。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将对我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带来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作者:刘纯凯 审核:刘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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