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有序整改 信托业务分类管理新规将出

  • 发布时间:2022-09-19 21:21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有了新的进展。记者18日从业内了解到,监管部门近日召集部分信托公司召开信托业务分类座谈会,会上透露,《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将正式出台,且为信托公司存量业务设置了5年过渡整改期。此外,业务分类改革将通过差别化监管的方式允许高评级信托公司开展创新业务,同时限制低评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今年4月份向信托公司下发的《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3大类。其中:资产管理信托项下有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与混合类资产管理信托等4项分类。

    按照要求,信托公司应对各项存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业务整改计划。对于基于信托关系开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业务,按照严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对于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

    对业务分类改革挂钩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并不意外。“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分类监管酝酿已久。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在2022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指出,为推动信托业顺利转型发展,当前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的信托业务分类。将信托业务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细分。通过科学分类厘清不同信托业务的边界,并使不同信托业务的表述更加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方便全社会特别是信托委托人理解。二是研究推行信托公司分类监管。初步考虑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资源禀赋、受托管理及风险抵御能力等的不同,对信托公司在业务范围、展业地域等方面进行差别化监管,鼓励信托公司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

    由于意见稿陈列的改革框架不包含融资类信托,一度引起业内人士发出“融资类信托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担忧。不过,记者了解的最新信息是,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保留一定比例,不会完全消亡。

    而今年初,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表示,将要对信托业务的分类进行调整。同时表示,融资类信托在新的分类中不会再出现,并不是说没有融资的功能,融资功能少量存在,特别是资产管理信托这类也涉及资金的募集。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1万亿元,较一季度末增长9483亿元,环比增速4.70%。其中,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16万亿元,较一季度减少2204亿元,环比降幅6.51%,比上年同期减少9668亿元,同比下降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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