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审 规定突发事件下物业管理责任

  • 发布时间:2020-10-14 02:00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北京2月26日电 (陈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做好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很有必要。《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应对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

      当前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做好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很有必要。草案二审稿规定,应对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草案二审稿提出,发生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紧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各项应对工作。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要求服从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落实应急预案以及各项应急措施。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为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草案二审稿还提出,物业管理相关各方主体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物业承接和查验、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

      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荣梅表示,根据上位法,将“物业管理人”修改为“物业服务人”。草案二审稿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等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草案二审稿共8章,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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