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整合场所从严规范集中隔离点

  • 发布时间:2020-04-28 02:29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抗击新冠肺炎)贵州整合场所从严规范集中隔离点

      贵阳2月16日电 (记者 张伟)截至2月16日12时,贵州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144例,治愈出院46例。贵州将规范集中隔离点工作,整合场所从严进行集中隔离。

      为更加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咨询相关专家,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16日下发通知决定对集中隔离点工作作进一步规范。

      贵州将整合医院、宾馆等场所,对有关对象从严进行集中隔离。官方表示,集中隔离点将地处城市郊区、远离人口密集场所,以独栋建筑为宜,并符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要求。集中隔离点一般划分隔离观察区、医学服务区、物资保障供应区、警戒区、餐饮服务区、消毒及处置区。选址医院作为集中隔离点的,应采取就诊分流措施,保障原有患者和民众医疗救治权益。

      贵州隔离工作按照“一个隔离点、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实行领导、专班负责制,每个隔离点应落实1名负责人和适当数量监管员,并配备多名医护人员。官方表示,隔离点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集中观察场所一般管理、个人防护、消毒处理等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为便于集中管理,贵州将隔离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或相近楼层。官方指出,隔离对象住宿坚持单人单间、拎包入住,每个房间将有独立的卫生间,具备通风条件,房间内须配备电视、棉被、洗漱用品、口罩等必要生活设备和物资,温馨提示隔离者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联系方式。

      对于集中隔离,贵州将统一采取医学观察方式。官方强调,医学观察期间,隔离对象不得外出,只能在本房间内活动,避免与其他人员的直接接触。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乏力、腹泻、结膜炎等症状,将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官方表示,观察期内,隔离对象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隔离期满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经隔离点所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其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合格并报属地县级政府批准后,解除隔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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