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区主干道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时有发生

  • 发布时间:2019-11-05 11:50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但市民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却时有发生。         在城区部分主干道,有的市民一边骑着电动车,一边看手机;有的市民不顾交通信号灯提示,看到马路上没有车就随便乱穿马路;有的市民抱着“机动车总会避让行人,要不然司机也要跟着一块倒霉”的心理,有恃无恐乱穿马路,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了交通,更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民要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希望广大市民摒弃不文明行为,从自身做起,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沂水电视台记者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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