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51号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11 14:49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次
-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0号)
沂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汪曙光的提请,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免去:
王兆松的沂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在超的沂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商凤梅的沂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珍的沂水县人民法院许家湖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敬花的沂水县人民法院杨庄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丁学梅的沂水县人民法院诸葛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梁训旺的沂水县人民法院许家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段风治的沂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九年十月九日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1号)
沂水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言海的提请,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免去:
赫连欣的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沂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