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来沂水县开展《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 发布时间:2019-08-15 02:24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刘晓霞带队来我县开展《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在铭陪同。            调研组详细听取各有关部门对《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建议。并到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工作。            据了解,这个条例是为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弘扬沂蒙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条例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留存下来的旧址、遗址、遗迹、实物,以及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纪念设施等红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与传承。(沂水电视台记者 张世同  通讯员 赵敬之)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