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营商环境丨日照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 发布时间:2021-09-29 00:08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9月26日讯(记者 董雪)为提高日照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明确竣工验收标准,整合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备案事项,9月17日,日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一是完善验收工作机制。印发《日照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实施方案(修订)》和《日照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建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多测合一、限时办结”工作机制,设立联合验收专窗,住建部门负责牵头联合验收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联合验收工作机制,保证联合验收工作规范、廉洁、高效、有序进行。

      二是实行分段联合验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将联合验收分为先期联合验收和后期联合验收。先期可选择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联合验收,验收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现场踏勘。后期可选择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工程验收、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电力工程竣工验收、中水设施工程验收、供热设施竣工验收、燃气设施竣工验收、通信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联合验收,验收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验收现场踏勘。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伪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相关合法性认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发现存在失信、未兑现承诺等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张辉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