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有序开放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2-04-25 12:14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根据兰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自4月25日起,各娱乐经营场所及景区在遵守以下疫情防控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开放。

      一、严格报备制度。各开放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后向所属上级单位报备,经验收符合开放条件方可正常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全员责任机制。

      二、严格场所消毒。复工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在经营期间每天要做好场所通风清洁和消杀消毒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

      三、严格人员返岗。从业人员返岗前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之后每周全体员工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并上报核酸检测人数,每天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早晚两次体温测量。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同时要对所有员工身体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保证员工健康上岗。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人员不得返岗。

      四、严格人数控制。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开放初期,日接待量不得超过平时最大接待量的50%,之后视情况再行调整,落实实名登记。

      五、严格入园管理。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沂码通”,设置一米线。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落实进出扫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信息是否符合进园要求。提醒公众在场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发热人员、红码或黄码人员和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返兰人员,要立即登记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

      六、严格监督检查。对已开放场所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经督促整改仍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立即责令停工停业进行整改,经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放。

      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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