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面清单公布!这些活动可在蒙山保护范围内进行

  • 发布时间:2021-11-28 17:34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海报新闻记者 李梅 临沂报道

      11月2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相关情况,·海报新闻记者会上获悉,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可在重点保护区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各项建设活动禁止在一般保护区内进行。

      重点保护区内。按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具体来说是采用正面清单形式,在重点保护内可以从事以下活动:

      一是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二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三是经依法批准的古生物化石、考古调查发掘和保护活动。四是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及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五是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六是依法批准的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七是经批准开展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八是确实难以避让的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及重大军事演训活动。

      一般保护区。以保护自然生态生命共同体要素和协调自然生态环境风貌为重点,一般保护区内的生态红线斑块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区域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即禁止从事以下人为活动:

      包括未经批准的各项建设活动,建设对山体等自然环境形成封闭式遮挡的建筑,发展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未经处理达标排放污水,随意倾倒固体废弃物,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未经科学论证扩大采矿权的规模与范围,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滥采乱挖野生植物,其他不利于生态系统、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及人文遗迹保护的相关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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