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启动仪式召开

  • 发布时间:2020-08-18 23:41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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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魏素贞 朱孔杰 临沂报道

      8月17日,临沂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启动仪式在颐正园召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杭州金通科技、兰山区城管局、各共享单车企业参加。

      会议传达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临沂市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临沂市共享单车统一监管定点还车项目进行了介绍,并对下一步的共享单车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城管局、杭州金通科技与共享单车企业的三方项目合同签约。

      重点解读:

      为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结合实际,临沂出台《临沂市城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严格控制车辆总量,城区不超 6 万辆

      严格控制车辆总量。根据城区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原则上,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不超过 6 万辆。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 4 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 2 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2 万辆。本方案实施一年后,根据实际效果评估核定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的增减数量。

      建立监管平台,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单车监管平台。投资总额由各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单车企业按投放数量逐年分摊。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一车一牌”定点停放,建设实体电子围栏

      实行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共享单车企业要按照“一车一牌”的原则,在政府监管平台完成投放车辆的电子化注册登记,在共享单车上安装统一编号的专用标签。对未办理电子化注册登记的共享单车,不得在临沂市城区投入运营。

      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共享单车监管平台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科学便捷、安全美观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实体电子围栏。实体电子围栏主要设置在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内部,总量不少于 5000 处。需要设置在公共区域的,主要在现有公共自行车还车点的基础上实施;需要新设实体电子围栏的,原则上,总量控制在 1500 处以内,每处存放 15~20 辆。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引导市民将车辆存放在电子围栏内,用户未按照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的,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还车结束行程。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

      共享单车企业必须承担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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