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 发布时间:2020-08-06 01:07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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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韩凯翔 通讯员 程凡伟 刘晓

      近日,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快速反应、连续作战成功破获“8.1”致一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月1日11时52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报警:在茶山路与武汉路交会路口,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严重,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勘查工作,此时,伤者已被紧急送至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现场,民警发现肇事摩托车为一辆没有号牌的送餐摩托车,民警立即对现场及周边的情况进行了仔细勘察,但未能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通过视频显示:当天11时50分,肇事摩托车沿茶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武汉路时,与沿武汉路由西向东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案发后摩托车驾驶员意图驾驶摩托车逃逸,但摩托车因撞击出现故障无法启动,他只得选择弃车逃逸。

      摩托车没有号牌,无法锁定嫌疑人身份信息,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道,办案民警没有气馁,对案发路段情况进行仔细梳理,扩大监控视频的搜寻范围,昼夜不间断的排查走访,调取监控。通过海量的线索排查,分析研判,最终于8月3日,办案民警锁定了肇事嫌疑人安某。

      8月3日上午,办案民警与肇事嫌疑人安某取得联系,当日下午,肇事嫌疑人安某来到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投案,交代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形,对其驾车致人受伤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问得知:8月1日11时许,安某送餐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虽然看见了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但因躲闪不及两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安某因为害怕就逃离了现场,事后安某还回家驾驶私家车回到事发地进行查看,当看到交警在现场勘查时,他内心有些犹豫,但短暂的思想战斗后,就抱有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没有选择自首。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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