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连续十年提高

  • 发布时间:2020-07-26 16:22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7月24日,临沂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新闻发布会召开。·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2020年7月1日起全市社会救助标准提标,意味着临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连续十年提高

      据介绍,临沂是人口大市,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6117人,其中,城市、农村分别为7206人、178911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1730人,其中,城市、农村分别为166人、31564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总体比较低,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不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要缩小到1.35:1以内,占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原则上分别安排在25-35%和35-45%之间,已高于指导区间的,应保持相对稳定,实现稳步可持续增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三档制定”。市委市政府将社会救助提标工作列入2020年度全市重点工作和全市20项重点民生实事,定期进行调度推进。

       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对全市社会救助标准作如下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536元提高到600元;全市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399元提高到450元。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一是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795-825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二是照料护理标准。城乡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275元、100元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同时继续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对机构发放每人每年2400元运营补助。

      此次提标后,临沂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连续十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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