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紧急通知:每个摊位采集环境标本≥10份

  • 发布时间:2020-06-24 11:55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进一步做好进口海产品交易场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所有采样检测任务6月25日前完成

      近日,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进口海产品交易场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所有采样检测任务要在6月25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前期已开展进口海产品和市场环境标本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检测范围,实现大型市场及其摊位环境和进口海产品种类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百分百全覆盖。

      针对进口海产品检测,对经营进口海产品摊位的每类进口海产品至少采集1份标本,每个摊位采集进口海产品标本不少于5份;针对经营摊位(柜台)环境检测,市场内的经营进口海产品的摊位全部采集环境标本进行检测,主要采集冷藏冰柜(箱)、案板、产品包装表面、垃圾桶表面、洗手池、下水口地漏表面、门把手表面等部位,每个摊位采集环境标本不少于10份;针对市场环境,对所有销售进口海产品的批发市场、大型商超进行外环境标本检测,主要采集厕所、垃圾箱、运输车辆、运输包装箱、下水口地漏表面、地面污水、门把手表面等部位,每个市场采集环境标本(不含摊位标本)不少于20份。

      通知要求,同一摊位和同一市场的标本可采取多个标本混检的方式加快检测速度。疾控机构检测任务超负荷的,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临报融媒记者庞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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