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24家企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 发布时间:2020-05-29 02:18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日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告,对存在不能达标排放、手续不全等问题的24家企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根据《关于做好临沂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工作的通知》,前期,部分排污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申请排污许可证资料。经审查,24家单位存在不合规情况,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

      此次公布的24家单位,涉及热力公司、塑料、食品、电子材料、生物科技、木业、铝业、家具、卫生用品、酒业、陶瓷及装饰等行业。存在问题主要涉及不能达标排放、手续不全及其他。

      不能达标排放是指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排污单位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别要求的。

      手续不全则是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但是已经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除外。

      存在的其他问题如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未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等。市生态环境局对这些存在问题的企业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并要求其尽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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