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至7月31日 临沂开展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 发布时间:2020-04-29 13:49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   ·海报新闻临沂4月29日讯(记者 王艳彩)为加大对全市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海报新闻记者获悉,本次专项执法范围以市辖五区及周边县为主,辐射其他县区。执法行动自2020年4月27日至7月31日。

      本次执法主要检查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企业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情况,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以及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情况。

      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方面,主要对工业企业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未验先投等行为。

      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方面,重点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建设,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行为。

      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是否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是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委托处置是否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企业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运输车辆台账,是否使用国3及以下排放车辆;尿素罐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是否完成编码和喷绘,是否使用国151以下排放的非道路机械等。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排污许可证执行方面,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各项管理要求。

      无组织排放管控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贮存、物料装卸、破碎、筛分、输送等环节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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