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物价局】2016年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水平

  • 发布时间:2017-08-19 10:12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2016年,为适应价格认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在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中,从细微入手,不断充实和完善工作制度,本着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业务工作水平,全力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确保价格认定结果准确、公平、合理。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县价格认定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认定行为规定》和《价格认定书格式》等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价格认定工作的内涵、范围、原则和程序,准确领会把握《规定》的内容、要求和精神实质做到熟记法规,打好价格认定工作基本功;该中心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赴郯城沂南等兄弟县市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请专家教授、上级领导来传授专业知识和理论,使价格认定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适应新常态,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

    2016年是全省法治工作建设年,根据《山东省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精神,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通过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思维,更好地发挥价格认定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全面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的价格认定队伍,于2016年7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更名为莒南县价格认定中心。

    三、突出信息宣传,不断传播价格认定工作的“好声音”

    县价格认定中心始终把信息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今年以后,先后在中国经济导报网、山东省物价局、山东价格鉴证网、临沂市政府网等网站发表了如《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树精品意识,办经得起考验的铁案》、《阳光认定,服务政府创佳绩》等信息稿件62篇次,通过扎实有效的信息宣传,大大提升了价格认定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严格职业操守,确保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公正

    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规范的操作规程依法认定,不办人情案,严格职业操守,做到程序合法,估价公正,价格认定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用命感,不推诿、不怕承担风险,认真对待每一件认定认定案件,及时出具价格认定报告。确保公安机关及时结案,真正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有效地降低了价格认定案件的复核。

    五、当好参谋助手,价格认定服务政府创佳绩

    县价格认定中心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选准定位,主动作为,积极融入到莒南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争当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先后参与莒南县石泉湖水库增容工程、政府回购烟花爆竹企业剩余物品、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板泉镇工业园区建设等涉及价格认定工作11起,认定金额达68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六、开展价格争议调解,为政府排忧解难

    服务社会,是价格认定工作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职能。县价格认证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理念,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以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为主线,充分发挥价格认定行政裁定职能。老百姓邻里纠纷,涉及到财物价格争议,价格认定中心代表政府部门形象,按照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有理有据提出价格调解意见,使纠纷双方接受解决意见,在化解群众矛盾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今年8月,我中心接受临港辖区一起被损毁的桂花赔偿价格争议调解,当事双方就赔偿价格争议不断,各执一词,经我中心主持调解,出具了公平、合理的价格认定结论,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及时解决价格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排忧解难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目前,县价格认定中心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26 起,认定标的额8141.8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莒南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者:刘萃华 审核: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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