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国土局】形式多样开展“3.19”矿法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17-06-28 02:03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值《矿产资源法》颁布31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矿业权人的矿产资源法律意识,3月19日,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悦振、县政协副主席张洪兵,县国土资源局全体党组成员,相关科室、站、所工作人员参加宣传。

    一是县领导带头走上街头,设置咨询台,主动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矿山安全普法宣传材料等,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让广大群众直观看到、学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从而加深印象,提高知晓率。三是出动宣传车,组成“矿法进矿区、矿法入乡村”宣传小分队,深入矿山企业,分赴14个镇街,将编印有《矿产资源法》等方面内容及常识的宣传单发放到矿山企业及群众手中,并向采矿权人及矿工和资源村群众有针对性地讲解矿法条款,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宣传。四是邀请县电视台全程参与,及时采访、报道现场宣传情况,大造舆论氛围,扩大影响面。五是通过微信群、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矿法进行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条幅10余条。通过本次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采矿权人、矿工增强矿产资源国家所有,非法采矿国法不容的良好意识。通过这些有效的宣传形式,使矿产资源国有观念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业经济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为莒南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全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张常亮、王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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