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社局】做优工伤保险 维护职工权益

  • 发布时间:2017-05-26 01:33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2016年,县人社局突出民生重点,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人文管理,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稳定阀”和“调节器”的作用,切实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一)做好案件调查核实,维护职工权益。县人社局采取简化案件受理手续、细化调查核实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的方法,妥善处理工伤案件。2016年,受理工伤案件126起,调查、取证160人次,完成工伤认定118起。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8起。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兑付病退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和病退鉴定,牵扯到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县人社局工伤办根据市局要求,积极做好两项鉴定工作前期宣传、报名材料审核和组织工作,全年共组织劳动能力鉴定3批次,56人参加鉴定;组织病退鉴定2批次,43人参加鉴定。

    (三)开展保险费率调整,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充分运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根据各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工伤保险基金使用等情况适时适当调整费率,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目前,所有参保企业均已按新的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调整费率后,平均费率下降0.4%左右,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

    (四)抓好农民工参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由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众多、流动性强、工种转换快,并且是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县人社局按照全县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对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做到征缴及时足额,使用规范合法。

    2016年,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69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953万元,支出工伤保险基金588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477万元。

    (撰稿:李建忠;审核:高朋村)

  •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