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清明节祭扫 服务周期延长

  • 发布时间:2021-04-03 01:23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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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扫先人寄哀思。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清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鲁民〔2021〕22号)等要求,临沂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引导扫墓群众错峰祭扫,并延长祭扫服务周期。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引导错峰祭扫,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完成祭扫接待准备工作,延长祭扫服务周期,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为3月25日到4月11日,并利用新闻媒体和公益短信等方式对外发布,引导祭扫群众削峰、错时、限流祭扫,减少清明祭扫高峰期人流量;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要在4月3日至5日祭扫高峰期实行预约祭扫。另外,要积极倡导网络祭扫、代客祭扫。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健康码检测、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确保机构、人员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全力做好祭祀防火工作。各地要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开展消防演练,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火源进墓区问题。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居)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规模较大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各地要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范围的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祭祀用品管理等工作。

      市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和今年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

      临报融媒记者 全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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