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公安倡议: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平安祥和过大年

  • 发布时间:2021-02-22 10:05 | 作者: | 来源:临沂信息网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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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作为传统习俗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

    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

    但殊不知

    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却潜藏危害

    给大气、环境

    乃至人身安全都产生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我们大家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临沂公安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优良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打造新民俗,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置换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临沂公安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处置非法燃放行为,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环境。

    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

    禁限放规定

    平安祥和过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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