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调催债搅黄对方喜事 债主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发布时间:2016-10-30 08:51 | 作者: | 来源:临沂新闻网 | 浏览次数:
  •     借人钱财5年未还,无奈之下,债主邱先生书写催债书贴到对方大门上,谁知因为这事,债务人儿子的婚事黄了,气急败坏的债务人声称要到法院告邱先生侵权,邱先生有些担心,难道自己钱没要来却还要赔偿对方?

      临沂兰陵县的邱先生有个表舅尤某在邻村住,5年前尤某要搞养殖业,向他借了两万元钱做本钱。然而由于缺乏技术与经验,尤某的养殖业很快就破产了。邱先生心想让表舅缓一缓也许就把钱还他了。可3年过去了,尤某家情况有好转后仍然没有还钱的打算,之后邱先生只好上门催债。

      多次催债未果,邱先生难免生气,再加上妻子经常因此事埋怨他,更让他对表舅不满。于是10月5日这天他写了多张催债书,然后贴到尤某的大门及墙上。当日尤某一家正好出门走亲戚了,傍晚回家才发现,此时很多村里人都看到或得知此事。恰巧之前有人给尤某的儿子介绍了个对象,正在相处当中,此事传到女方那里后,女方家里考虑到尤某家竟然还存在外债,就断了这门亲事。

      “现在农村小伙找个对象很难,你为了催债竟然把我儿子的婚事给毁了,我要让你赔偿。”气急败坏的尤某找到邱先生声明要告他。

      此事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记者带着邱先生的担心和疑问咨询了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的倪秀伟律师,“邱先生的行为构不成名誉侵权。”倪律师说,邱先生的行为不具备侮辱和诽谤内容,也没有捏造事实公然丑化尤某,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其名誉,未给本人造成直接影响。至于其儿子婚事黄了一事,不能直接归咎于催债,不能认定为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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